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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注销最高/实习准驾车型业务的公示

编辑:   信息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8-01-11  点击次数:

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

关于注销最高/实习准驾车型业务的公示

 

根据驾驶人提交的申请,该驾驶人(证芯编号如下)的驾驶证已丢失,车管所按丢失、注销最高/实习准驾车型办理的该驾驶人相关驾驶证业务,如发现该驾驶人未向车管所如实提交该驾驶证等情形的,可通过电话、来信、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。

受理部门: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业务科

举报电话:0316-2110122、5768820、5299126(传真)

通讯地址: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(邮编:065000)

 

序号

姓名

注销

准驾车型

档案号

1

马尖涛

A2

131000165987